■全網國際法律咨詢中心主任、中報聚焦市場調查中心主任 田建海

在我國經濟蓬勃發展的壯闊版圖中,民營經濟宛如一顆耀眼明星,散發著獨特光芒,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一頭連著經濟增長的引擎,一頭系著民生福祉的保障,已然成為推動社會進步、促進市場繁榮的關鍵力量。然而,前行之路并非坦途,在復雜多變的經濟浪潮中,民營經濟發展面臨著諸多挑戰。如何為其保駕護航,使其在高質量發展的軌道上穩健疾馳,成為當下亟待破解的重要課題。在這樣的背景下,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以法治之力推動民營經濟蓬勃發展,顯得尤為關鍵且意義深遠。因此,呼吁社會各界深入探討、積極支持、千方百計地通過筑牢法治根基、優化法治環境、強化法治保障等多措并舉,全力為民營經濟高質量前行鋪就金光大道。
筑牢法治根基,穩固民營經濟發展底盤
民營經濟作為我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穩增長、促創新、擴就業、惠民生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當前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下,筑牢法治根基,是穩固民營經濟發展底盤的關鍵所在。
從立法層面來看,應加快完善與民營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目前,雖然我國已出臺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文件,但部分規定較為原則性,缺乏具體實施細則。例如:在市場準入方面,盡管強調破除各類隱性壁壘,但在實際操作中,民營企業仍面臨 “玻璃門”“彈簧門” 現象。因此,需進一步細化法律條文,明確市場準入的具體標準和程序,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像《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制定,就應充分考慮民營企業在融資、稅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實際需求,以法律形式確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框架,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依據。

執法過程的公正與規范同樣至關重要。執法部門應摒棄對民營企業的偏見,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公正執法。現實中,一些執法人員在對民營企業執法時存在隨意性,過度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時有發生,這極大地影響了民營企業的正常經營。為解決這一問題,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法治意識和業務水平,確保執法公正。同時,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制,通過引入第三方監督、設立投訴舉報渠道等方式,對執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及時糾正不規范的執法行為,讓民營企業安心經營。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對于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也不例外。司法機關要提高涉民營企業案件的審判效率和質量,防止案件久拖不決。在處理民營企業合同糾紛、知識產權侵權等案件時,應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外,還應加大對民營企業勝訴權益的執行力度,解決 “執行難” 問題,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讓民營企業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優化法治環境,激發民營經濟創新活力
良好的法治環境是激發民營經濟創新活力的催化劑。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創新已成為民營企業發展的核心動力,而優化法治環境則為民營企業創新提供了有力支撐。

知識產權保護是鼓勵民營企業創新的關鍵環節。民營企業在創新過程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若知識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創新成果極易被抄襲和模仿,這將嚴重打擊民營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因此,要加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行力度,提高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同時,完善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侵權成本,讓侵權者不敢輕易侵權。例如,對于惡意侵犯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除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形成強大的法律威懾力,保護民營企業的創新成果。
在市場競爭秩序方面,要依法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一些企業為獲取競爭優勢,采取虛假宣傳、商業詆毀、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其他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應加強市場監管,加大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力度,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同時,通過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引導企業加強自律,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讓創新能力強、產品質量優的民營企業能夠在市場中脫穎而出,激發民營經濟的創新活力。

此外,法治環境的優化還體現在為民營企業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務上。民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諸多法律問題,如合同審查、合規管理、糾紛解決等,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支持。政府應推動法律服務資源向民營企業傾斜,通過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等方式,為民營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同時,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法律服務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優惠的法律服務,降低民營企業的法律成本,幫助民營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為民營經濟創新發展保駕護航。
強化法治保障,助力民營經濟穩步前行
強化法治保障是助力民營經濟穩步前行的重要舉措。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民營企業面臨著國內外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和諸多風險挑戰,只有通過強化法治保障,才能確保民營經濟在穩健發展的軌道上持續前行。

首先,在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中,要注重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政府出臺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避免政策與法律相沖突。同時,要確保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不能朝令夕改,讓民營企業無所適從。在政策執行方面,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真正惠及民營企業。例如,在稅收優惠政策執行過程中,稅務部門應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辦理稅收減免手續,讓民營企業切實享受到政策紅利,增強民營企業發展的信心。
其次,建立健全民營企業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為民營企業解決糾紛提供更多途徑。民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各種糾紛,如合同糾紛、勞動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傳統的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是訴訟和仲裁,但這些方式往往耗時較長、成本較高。因此,應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糾紛化解機制,如調解、和解、行政裁決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在糾紛調解中的作用,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渠道。通過及時化解糾紛,減少民營企業的經濟損失,維護民營企業的正常經營秩序,助力民營經濟穩步發展。


最后,加強國際法治合作,為民營企業 “走出去” 提供法治保障。隨著我國經濟的對外開放,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然而,國際市場環境復雜多變,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差異較大,民營企業在 “走出去” 過程中面臨諸多法律風險。政府應加強與其他國家的法治交流與合作,簽訂雙邊或多邊司法協助協議,為民營企業在海外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同時,鼓勵民營企業加強對國際法律法規和投資目的地國家法律制度的研究,提高自身的法律風險防范能力。此外,還可以建立海外法律服務機構,為民營企業在海外投資、貿易、經營等活動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幫助民營企業應對國際法律挑戰,拓展國際市場空間,推動民營經濟在國際舞臺上穩步發展。
總之,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是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通過筑牢法治根基、優化法治環境、強化法治保障,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法治支持,讓民營企業在法治的軌道上健康發展,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作者簡介:
田建海,系我國文化學者、資深媒體人、法律研究者、全球融媒體聯席會主席團主席、中央級報社主編、中央新影《對話品牌》主任、全國“千縣匯典·萬村修志·全民出書”大型文化工程總策劃、總負責人,《中國鄉村志》叢書編委會主任、華夏融媒(總平臺)創始人、總裁,全網國際法律咨詢中心主任、中報聚焦市場調查中心主任、華夏智庫聯盟、中報國法智庫聯盟總發起人。
本人富有超前的戰略思維與獨特的創新意識,立足首都、輻射全國、放眼世界,全力打造以融媒體為主的華夏融媒“旗艦”、國際文化“航母”、天下傳播“矩陣”、全球法務“快車”。目前,旗下擁有中國村志網、華夏微視網、大美縣域網、華夏融媒網、中報法網、華夏法治網、華科網、生活與法治網等30多家權威媒體以及公眾號、抖音號、快手號、微博等20多個自媒體,戰略合作的主流媒體多達1500余家。
本人具有30余年的央級主流媒體從業經驗。先后在中國記協《中華新聞報》、團中央《中國產經新聞報》、國家統計局《中國信息報》等央媒擔任執行主編、主編職務。寫作功底深厚,擅長新聞采編、文化傳播、學術研究、法務咨詢、公關策劃、活動會展等工作。具有較強的策劃、管理和運營能力,善于領導團隊工作。30年來,筆耕不輟、勤奮敬業,累計在國際和國內上千家報刊、電視、網媒等,發表新聞及文學作品8000余篇(條)。先后多次獲得“全國優秀新聞作品一等獎”等殊榮。2012年,取得“全國新聞發言人”資格證。目前,本人在多家行業協會、專業學會、文化研究機構等兼任職務。
作為勤于思考、善于總結、肯于吃苦、樂于創新的央媒主編兼資深編輯記者,本人習慣了超前思維、跳躍思維、逆向思維和發散思維,精通時政新聞、法制新聞、經濟新聞、社會新聞、文化新聞及輿論監督類深度報道。集合新聞采編、公文寫作、文學創作、文案策劃、宣發推廣、媒介管理于一身,追求卓越,志存高遠。始終堅持高質量快速發展理念,深諳“四兩撥千斤”和“事半功倍”之哲理,被同仁們譽為:新聞界的“商人”、商界的“文化人”、文化界的“政客”、政界的“代言人”。目前,又在學術界博得一席之地,聚合專家人脈、搭建專家智庫、專注行業研究、共贏美好未來! |